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中国内地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等法规,结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是经教育部正式批准,由西安交通大学和英国利物浦大学在苏州合作创立的一所新型国际大学。大学采用国际先进教育管理模式,以世界知名大学标准全球选聘师资,实行专业课程全英文教学,拥有先进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旨在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高级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行业精英以及创业家。
高校名称:西交利物浦大学
国标代码:16302
高校性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
颁发证书:符合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学生,将获得:1)西交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2)西交利物浦大学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3)英国利物浦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由英国利物浦大学直接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我校不组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学位不与该考试挂钩。
第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面向全国统一招收本科学生,其中在本科分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均列入本科第一批次;在本科不分批次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列入本科批次;另外,在江苏省和广东省设有综合评价招生。考生需直接向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查询具体的招生程序、报名时间和办法,并遵循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报考西交利物浦大学。
第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的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与就业发展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安排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按照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招上线生源的平衡。
第七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各地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及相关说明将分别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学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采用两种招生选拔方式,即高考选拔招生和高考基础上的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仅适用于江苏省和广东省,该模式的招生规则参见《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在江苏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和《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在广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第九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按照专业大类进行招生。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要选择大类,而非大类内的专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中的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专业类名称,仅用于学生高考志愿填报。学校目前开设48个本科专业及方向。
2023/24学年入学的新生在大一第二学期可在所有本科专业中进行专业选择。为了确保持续稳定的学术规范和教学质量,选择相关专业需满足下列一个或多个条件:
1) 修读所选专业要求的所有先修课程;
2) 部分专业需要参加所选专业的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或选拔性测评,具体测评形式以各相关专业后续公布方案为准;
3) 部分专业会对大一第一学期某一课程或多门课程的学业成绩有特定要求。
关于专业选择的具体细则,学生可在入学后参考《专业选择和转专业政策》。
在2023年实施新高考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工作,按2023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在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投档比例控制在各地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比例之内。对于超比例进档的同分考生,西交利物浦大学将依据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总分、外语成绩进行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将依次考虑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数外三门课程总分、外语成绩做出专业录取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入学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方能取得正式学籍。
第十三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2023年高考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为西交利物浦大学执行校长席酉民。
第十四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实施专业课全英文教学,大学不设英语单科高考成绩最低线,但希望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水平并对英语有浓厚的兴趣,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费用
学费:2023年本科新生学费尚待公布;超过专业培养计划的学分按学校学分制实施办法另行收取(按照苏价费函(2016)23号文件执行)。
住宿费:大学宿舍由属地政府统一建设并管理。大一统招新生原则上统一安排四人间宿舍,住宿费用为 2,200 元/学年。学生进入大二后,大学根据学生就读专业所在地及政府提供的房型进行二次调配;根据学生就读专业所在地及政府提供的房型不同,住宿费用为 2,200 元-6,000元/学年不等。
代收费:2,000元/学年(含教材费、打印费等,多退少补,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7]270号、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学费、住宿费及其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以省发改委、省教育厅最新批复为准。
第五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奖学金
学校设置内地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类型及额度如下:
1) 校长特别奖学金:2023年全额学费/学年
2) 一等入学奖学金:2023年半额学费/学年
3) 二等入学奖学金:2023年四分之一学费/学年
关于获奖条件、评定办法、续得条件等,详见学校《2023年西交利物浦大学中国内地本科新生入学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在校奖助学金
为了促进优质国际化人才的培养,西浦设立了奖学金计划,在校学习期间表现优异者可获得校内奖学金、政府奖学金、留学奖学金等。具体标准详见学校相关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仁爱路111号中心楼126室
邮编:215123
电话:0512-88161888
邮箱:admissions@xjtlu.edu.cn
网站:https://www.xjtlu.edu.cn
西浦招生官微:XJTLU-Admissions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西交利物浦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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