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简介
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公安中级警官的培训基地,也是黑龙江省唯一一所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实现学员毕业即就业的高等职业院校。
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始建于1946年,其前身是黑龙江省政法干部学校和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1978年开始中专学历教育。1984年-1989年举办痕迹检验和刑事侦查专业专科班。1998年-2003年与黑龙江大学合作办学,成立黑龙江大学警官学院,培养专科层次的公安专门人才。2003年3月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2009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2010年4月,经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批准,再次加挂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牌子。
学院坐落在风景秀丽的松花江北岸哈尔滨利民开发区,占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图书馆、查缉战术训练馆、篮球馆、射击馆、标准田径场和各种球类场地,以及“南湖绿色立体生态种植养殖基地”等办公、教学和生活设施。校园环境优美,有着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条件。
学院编制为340人,目前实有304人,现有教师154人。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刑事技术系、警察战术训练系、法律系、交通管理系、公安信息化与网络安全系、政治理论教研部、警务心理教研部、基础教研部10个教学系部,开设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刑事技术、交通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信息网络安全监察6个公安专业,经教育部批准,2017年,学院恢复学历教育招生,首期招生297人,目前在校生共1000余人。同时,作为黑龙江省公安厅人民警察训练中心,每年约培训各级、各类在职民警8000余人次。此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全省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继续教育。
学院始终坚持以培养适应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合格人民警察为中心,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现已形成学历教育与在职培训并重,普通教育与成人教育同步,教学、科研、实战一体化,具有鲜明公安特色的办学格局。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教育以来,学院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素质公安专门人才的目标要求,以职业精神、基本技能和专业能力教育为核心,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实战的教学导向,在组织管理、教育训练、实践教学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创新了公安后备人才培养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公安院校今后发展探索了新的道路。学院的教育教学得到了公安部的充分肯定,2010年和2013年,在全国公安教育训练工作会议和全国公安院校长座谈会上,杨彤勇院长代表学院做了典型经验发言,受到各兄弟院校的普遍关注。《创建“规范公安执法办案树型知识结构专业课程衔接体系的探索与实践”》荣获2018年度高等职业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按民警“干啥教啥”导向,构建“树型知识结构课程体系”实现育人有效对接》项目荣获黑龙江省教学成果一等奖,公安理论研究创新、全日制学历教育、对俄学术交流合作、校局共建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教师队伍水平有了新提升。
据统计,开办学历教育以来,学院共为全省公安机关培养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17000余人,为省外公安机关、公安边防部队输送毕业生1500多人。在毕业生中涌现出一大批以公安部一级英模朱洪福烈士为代表的马义勇烈士、陈俊岚烈士、石长武烈士和全国公安刑侦专家、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刘忠义,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全国警界女“十杰”张雅君为代表的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和3000多名在各级公安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毕业生。建校以来,学院还为黑龙江省的法院、检察院、武警部队以及各级公安机关培训干部、民警10万余人次,为改善和提高黑龙江省政法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文化知识和学历结构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师资力量
学院编制360人,实有312人,现有专任教师186人,兼职教师5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有53 人,中级职称的有31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1人,“双师”型教师49 人。形成了以高中级教师为骨干,中青年教师为主力的多学科、多门类,整体素质良好,结构日臻合理的师资队伍。学院现设侦查系、治安管理系、公安科技系、警务战训系、法律系、公安基础教研部、马列主义教研部、现代教育中心8个教学机构,开设刑事侦察、刑事技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警察指挥与战术(公安特警)、信息网络安全监察6个公安专业和计算机应用技术、社会工作、法律事务、安全管理与现代文秘、公共安全管理(保安)、计算机网络技术6个非公安专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还在学院设立函授站,为学生和全省的公安民警提供本、专科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