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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考TAG标签 列表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新生入学与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与入学复查第五十四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于8月20日后到报名确认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指定地点领取“考生报考材料袋”。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020/7/2 22:56:23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第十条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
    2020/7/2 22:56:23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信息公开及规范管理
    信息公开及规范管理第五十一条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各...
    2020/7/2 22:56:23
  • 2020年福建发布高招工作细则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今年高考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
    2020/7/2 22:44:18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考生电子档案
    考生电子档案第八条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或评语、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材料、体检信息、志愿信息、高考成绩信息、考生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
    2020/7/2 22:17:05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第四十四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5分的政策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第四十五条下列考生享有在文考总分上加10分的政策1.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
    2020/7/2 22:17:05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报名
    报名第七条高校招生全国统考报名工作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19〕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020/7/2 22:17:05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录取
    录取第三十二条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录取期间,省招委会组建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的组织实施工作。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录取...
    2020/7/2 22:17:05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
    招生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四条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招委会)在教育部和省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下,负责全省高校招生工作。省招委会的主要职责是:1.执行教育部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必要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2.接受教育部委...
    2020/7/2 22:17:05
  • 2020年福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总则
    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20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保障高校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和《教育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妥做好2020年全国普通高校招...
    2020/7/2 22: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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