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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2861
、校址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海宁校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青年路999号。
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专业在海宁校区就读。其他专业大学一年级在海宁校区就读,大学二、三年级在滨江校区就读。
、层次
□本科? ??专科
、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普通专科招生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成立普通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学校面向1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无预留计划。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 外语语种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三、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五、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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