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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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院校全称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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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国标码
| 12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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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校址
| 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海宁校区,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青年路999号。 | |
四 、层次
| □本科 ?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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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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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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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 种类
| 我校培养的专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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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相关的招生政策和规则,研究确定学校招生录取原则和具体办法。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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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一、学校面向外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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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预留计划数及使用 原则
| 无预留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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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 的 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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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一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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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 、录取规则
| 一、学校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外语单科成绩有要求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智能制造装备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物联网应用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二、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三、学校在浙江省及全国其他公布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省(市、自治区)的招生录取中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执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择优录取。 四、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在计划未满专业中根据上述原则录取。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五、在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类)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并执行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进档考生,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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