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1年省内外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浙江省单独考试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码12036;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学校隶属单位: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浙江省教育厅。校址: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1515号。
第四条 学校创建于1958年,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的美誉,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是国家“双高计划”专业群建设单位、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教育部首批“中德职业教育汽车机电合作项目”示范学校、教育部国家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建设单位、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浙江省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浙江省高职优质建设校、浙江省第一所定向培养士官学校、浙江省四年制高等职业教育试点院校,2019年入选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服务贡献50强”、“育人成效50强”。
第五条 学校位于杭州市,占地面积46.09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57万平方米,在校学生1万余人,教职员工580余人。设有路桥学院、汽车学院、海运学院、航空学院、轨道交通学院、智慧交通学院、运输管理学院、人文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浙江省交通运输科学研究院、浙江公路水运工程咨询公司,设置40个全日制高职专业,构建了7个优势特色专业群,打造具有交通特色和优势的专业集群,形成了海、陆、空、轨道各领域协同发展的综合交通运输专业体系。学校与浙江科技学院联合开办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四年制高职本科专业,与宁波工程学院联合开办汽车服务工程、网络工程专升本专业。
第六条 学校坚持“依托交通、服务社会”的办学特色,锚定“服务交通强国建设,彰显中国职教特色,创建世界水平学校”的建设目标,遵循“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培养交通事业和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质量方针,秉承“励志力行”校训精神,倡导“学思并重,知行合一”优良学风,致力于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校精准对接交通行业人才需求,集聚现代综合交通优质资源,构建了与政府、行业、企业、军队、境内外高校等多方联动的紧密型合作平台,牵头组建了浙江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创建了浙江省唯一的“教育部-中兴通讯ICT行业创新基地”,主导组建了中国-东盟交通职业教育联盟,建成海外“鲁班学校”4所、“丝路交通学院”2所,与600多家用人单位建立稳固的就业合作关系,通过“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校园招聘”、“顶岗实习”、“校友联谊”等途径促进学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多年保持在98%以上,是一所具有行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决定招生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实施监督,设立招生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有关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安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及本校招生网站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条 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公布和备案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
2021年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如下:轮机工程技术(直招士官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直招士官生)专业的学费均为8000元/学年;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专业的学费均为7500元/学年;工程造价专业的学费为6900元/学年;现代物流管理、商务英语、人力资源管理、邮政通信管理专业的学费均为6000元/学年;其他未列明的招生专业的学费均为6600元/学年。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男女生比例:轮机工程技术(直招士官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直招士官生)两个专业只录取男生,其他专业录取男女生比例不限。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适合男生就读。
第十五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十六条 拟在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专业对“普通类”考生选考科目的要求: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现代通信技术专业为“物理|化学|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为“物理|地理|技术”,考生的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专业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均可以报考该专业。其他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均为“不限”,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均可以报考。
第十七条 面向浙江省“普通高考”招生的录取方式。
(一)在“普通类提前录取”中,轮机工程技术(直招士官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直招士官生)两个专业: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提供的考生名单,以“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即对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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