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由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双一流”高校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第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等,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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