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灯榜志愿
我的位置:灯榜志愿 > 数据 > 院校库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创办于1998年,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确认为独立学院,由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双一流”高校东南大学举办。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按新机制、新模式运作,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的一所应用型综合性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第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等,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综合考虑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相关资讯

小程序使用

×
注册
+86
×
激活填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