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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理工学院

招生章程

南通理工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保证2017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介绍:

高校代码:12056(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南通理工学院

院校地址:南通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港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兴路14号

海安新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办学层次:本科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校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学校简介:

南通理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是江苏省首批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大学;是全国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联盟26家发起单位之一。学校有南通和海安两个校区,占地面积近1200亩,建筑面积33余万平米,在校生超万人。设有机械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商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电气与能源工程学院、基础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本专科专业40多个。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优势,采取“外聘选精英、内培树骨干、出国拓视野、进企练素质”等措施,打造了一支敬业、开拓、爱校、爱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校聘请了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通大学等高校的一批知名专家、教授、学者担任学科带头人和管理工作。目前博、硕士学历学位教师占比70%以上,高级职称占39%,双师教师占67%。

学校投入近亿元建成了国内一流的3D打印实验室、国内领先的机械加工、数控技术、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技术、电子电工、风力发电、船舶、建筑、物流、财务、软件设计等77个实验(实训)室。学校是国家级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3D打印重点建设实验室、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创业园、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新能源应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中小型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汽车运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

学校先后荣获“江苏省高等学校和谐校园”、 “江苏省文明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高校‘文明宿舍’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文明食堂’先进单位”、“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创业教育示范校”、”江苏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海安新校区:

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新校区坐落于国家级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地段,离校本部约40分钟车程,靠近海安汽车站和火车站,交通十分便利。海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的高端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光伏光电、现代纺织、现代商贸物流、软件及服务外包等六大特色产业为校区的人才培养和就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南通理工学院海安新校区规划占地近700亩,规划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全新的现代化校园按照欧式风格设计建造,按照学习、生活、运动三个功能区域进行有效划分,既相对独立,又互为共享。硬件条件一流,学生宿舍均为四人间,配备空调、网络,24小时热水供应,使用最先进的安全防卫系统。新校区教学设施现代,运动场地齐全,生活配套设施完善,融校园、花园为一体,是莘莘学子读书学习、陶冶情操、放飞梦想的理想家园。

二、招生原则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三、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1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四年

12

*电子商务

四年

2

机械电子工程

四年

13

*软件工程

四年

3

金属材料工程

四年

14

*数字媒体技术

四年

4

汽车服务工程

四年

1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5

车辆工程

四年

16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四年

6

*工程管理

四年

17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四年

7

土木工程

四年

18

船舶与海洋工程

四年

8

*工程造价

四年

19

自动化

四年

9

*物流管理

四年

20

健康服务与管理

四年

10

*财务管理

四年

21

*环境设计(艺术类)

四年

11

*金融工程

四年

注:①带“*”的专业表示该专业学生第一、二学年在海安新校区就读,第三、四学年在南通校区(校本部)就读。②具体计划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四、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设定的“录取办法”,确保录取公开、公平和公正,择优录取。

2、关于外语:我校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我校学生入校后实行英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

3、关于体检要求:体检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我校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最大不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具体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05%)。按照我校在各省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对进档考生普通类按投档分(如投档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原则从高到低)实行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间级差);艺术类采用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之和如总分相同时,则依次按专业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的原则从高到低)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专业录取(不设专业间级差)。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该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6、对2017年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浙江和上海,依照该省市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政策执行。

7、面向江苏省本科录取有关要求:

(1)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和等级要求

我校普通类本科录取的选修测试科目要求为物理或者历史。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C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成绩须在C级(含)以上,技术测试科目成绩为合格。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必须符合“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的要求。

(2)专业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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