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行为,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顺利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情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院校基本情况:
高校名称:南通理工学院
院校地址:南通校区(校本部):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永兴路211号
海安校区:江苏省海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湖大道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四年
二、招生计划:
按照江苏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确定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外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报名的往届生和应届生均可报考。
2、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对《指导意见》中规定“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学校均按“不予录取”执行。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异常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生需根据报考要求逐项自检,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中的体检信息为准。
四、录取规则:
1、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录取工作以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关于外语:学校各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3、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4、提档比例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无特殊要求按100%比例进行投档)。
5、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相关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6、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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