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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国标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2017年拟面向全国27个省(市、区)招生,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已建成数字化校园,拥有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剧场,建筑风格独特,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与中央新影集团、国家大剧院、国展中心、798艺术中心、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等百余家校外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联手打造一批一流的、符合学生发展需要的实习实践基地,增强学生的应用能力,提高就业竞争力。中央新影集团作为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的实践基地,2015年被批准为北京市高校市级校外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积极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加拿大、韩国、英国等国家的多所高校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每年均会开展校际互访、师生交流、短期学习或实习等项目。学校还通过搭建海外教学实践平台,以国际化视野来对应用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创新,通过国外教师对学生的现场指导,让学生们感受国外不同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学校已经在美国纽约电影学院、加州艺术学院等高校建立了海外实习基地,2012年,学校的“搭建海外教学实践平台、培养应用型人才”荣获了“第七届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上海市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专业综合分择优录取,专业综合分的比例为校考成绩占90%、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占10%。

5.根据培养工作需要,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建筑景观艺术设计、影视与舞台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展示设计与策划4个招考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为新闻节目主持、文艺节目主持、口语传播3招考个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分为新闻编导、文艺编导、新媒体编导3个招考方向,摄影专业分为图片摄影、影视摄影、无人机航拍3个招考方向,表演专业分为影视表演、社会舞蹈与影视传播、歌舞剧表演、公演艺术4个招考方向。以上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根据专业成绩、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方向就读。

6.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7.执行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8.江苏省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江苏省有关政策执行。

三、其它注意事项:

1.为保障学生权益,高招录取期间,学校招生办公室将与考生进行电话联系,通知录取注意事项、确认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北京市录取期间不单独邮寄通知书,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过电话与短信通知、学校网站公示等方式,通知考生及家长到学校办理领取通知书、交费、注册手续。京外地区录取通知书发放、交费及注册等手续参考各省市政策执行,京外地区考生及家长也可以在录取期间通过银行转账、到校现场交费等方式交纳学费,快速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2.2017年录取新手入学后均享受“一站式报到服务”。

3.根据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我校录取的新生,需按学校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学校在开学后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5. 我校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公共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6.学校设立奖学金。学生还可按国家政策规定申请国家和北京市奖学金、助学金。

7.考生体检标准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外,根据专业培养要求,我校另作要求如下:

(1)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艺术设计学、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摄影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听力正常。

(2)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及专业方向要求考生双目视力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5.0以上;发声器官无疾病;面部、颈部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及皮癣。

8.各专业学费每学年69800元,学费中包含一次免费出国实习实践,出国实习实践是必修环节,纳入学分,学生全部参加,学校承担全部费用;学生在校期间还需在国内多次参加实习实践,实践费用也包含在学费中。

9.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000元,宿舍标准为精装修四人间学生公寓,配有独立卫生间、热水器、空调、鞋柜、自动加热冲洗坐便器等,每个学生配有单独的上床下桌专用床。宿舍配有专门的管理人员及保洁人员,实现无线网络覆盖。

10.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11.本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如与考生所在省区录取政策有差异,则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12.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招生咨询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kdcnu.com

咨询电话:010-89229201

官方微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微信公众号:kedezhaoban

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榆祥路10号, 邮编:102602。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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