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灯榜志愿
我的位置:灯榜志愿 > 数据 > 院校库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北京汇佳职业学院2023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门有关规定,为了保证我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为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多样化分类招考方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北京汇佳职业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学院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历:各专业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学校名称为“北京汇佳职业学院”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校区地址(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创新路20号。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生招生工作。小组成员由主管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学院监察部门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北京市教委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办学条件,编制并报送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具体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招考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条学院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

1.我院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录取时,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志愿优先的方法确定录取专业,在专业加试合格的情况下,按文化考试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认可北京市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计入投档成绩。

4.考生需取得我院专业加试合格成绩。

5.报考我院艺术(美术)类专业考生需取得北京市2023年高考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职(专科)合格分数线成绩。

6.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和往届生限制。

第十二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语种要求:不限(学院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

2.体检要求: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补充规定。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

相关资讯

小程序使用

×
注册
+86
×
激活填报卡

专业名称及方向

学费
(元/年)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6800


学前教育

21600

学制:两年制

学前教育

19200

学制:三年制

学前教育(艺术与体育教育)

19200


护理

19800


护理(婴幼儿保健与老年康养)

19800


体育运营与管理(网球运动青少年教育与管理)

22000


体育运营与管理

22000


影视制片管理

19800


影视制片管理(人物形象与化妆服装统筹)

19800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数字美术)

19800

美术类

艺术设计(书法方向)

19800

美术类

艺术设计(数字化整装家居)

19800


软件技术

1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