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政策依据
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全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代码:12564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及证书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四条 办学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实施机构
招生就业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学校的招生战略和政策,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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