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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曾用名:长春理工大学光电信息学院
招生章程

13602长春电子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电子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六马村委员会学理路333号。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

本科专业: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器人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交通运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智能感知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字经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工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播电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光源与照明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美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6000元。

第三章?学历学位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电子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资金、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此外,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才,资助品学兼优、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建昭奖”、“建昭基金”奖学金、“建昭基金”助学金:

??

?

奖 项

?

标准(每人)

?

人数(人)

?

奖金总数(元)

“建昭奖”

25000.00

2

50000.00

“建昭基金”特等奖学金

?

7000.00

?

1

?

7000.00

“建昭基金”一等奖学金

?

5000.00

?

3

?

15000.00

“建昭基金”二等奖学金

?

3000.00

?

5

?

15000.00

“建昭基金”三等奖学金

?

2000.00

?

8

?

16000.00

“建昭基金”助学金

1500.00/1000.00/500.00

20/40/90

?

115000.00

由各分院上报困难学生人数、程度,经本人申请分院同意,上报理事会审查通过予以资助。

我校设立校内优秀奖学金:

特等奖:1000元,获奖比例3%;

一等奖:500元,获奖比例2%;

二等奖:300元,获奖比例8%

三等奖100元,获奖比例25%;

单项奖:50元,获奖比例4%。用于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

第八条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申请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外国语言文学类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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