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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

招生章程

吉林工商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吉林工商学院卡伦校区: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六家子村委会卡伦湖大街1666号。

      吉林工商学院和平校区:吉林省长春市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街道新立社区和平大街2245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税收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保险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投资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金融科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28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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