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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传媒学院

招生章程

辽宁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辽宁传媒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传媒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北大街168号  

3.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87.01万平方米(约合1304.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5.3平方米;生师比21.2:1;专任教师42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1.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1.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52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894元;图书106.4万册,生均图书96.1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3、4、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依据2024级新生缴费标准和顺序逐一分配的原则。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经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预留计划不超过总计划数的1%,并按照国家要求执行。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2.招生专业语种:各专业招生不限外语语种,学校本科外语课程安排英语、日语教学,专科外语课程仅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比例要求:不限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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