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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0.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69.7元。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种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位授予门类

学费(元/年/生)

1

030101K

法学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法学

27500

2

050201

英语

4年

3-8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3

050207

日语

4年

3-8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4

050101

汉语言文学

4年

3-8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5

050301

新闻学

4年

3-8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00

6

050303

广告学

4年

3-8年

文史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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