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宿舍面积8.7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0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2.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0.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10.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3869.7元。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 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种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030101K | 法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27500 |
2 | 050201 | 英语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3 | 050207 | 日语 | 4年 | 3-8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4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3-8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5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3-8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6 | 050303 | 广告学 | 4年 | 3-8年 | 文史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 版权信息: 灯榜志愿 京ICP备16039744号-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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