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庄河前程大街11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1.6万平方米(约合92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生师比19:1,专任教师307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10.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908.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077.6元;图书53.3万册,生均图书69.3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间或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与网上预定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学校根据国家、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结合学校发展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生源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分省招生计划和培养规模。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3.语种要求:所有专业无语种限制,因英语专业教学需要,我校不建议除英语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报考英语专业。
4.男女比例要求:所有专业对考生性别无限制。
5.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及学位授予门类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位授予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030101 | 法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法学 | 27500 |
2 | 050201 | 英语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3 | 050207 | 日语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4 | 050101 | 汉语言文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5 | 050103 | 汉语国际教育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6 | 040106 | 学前教育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教育学 | 27500 |
7 | 050301 | 新闻学 | 4年 | 3-8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文学 | 27000 |
8 | 05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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