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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具体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枫杨路186号(南校区),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建设南一路10号(北校区)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4.6万平方米(约合1417.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4平方米;生师比21.4;专任教师56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8.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63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359.2元;图书61.9万册,生均图书44.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2.各专业招生无外语语种限制,学校只开设英语教学。

3.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学习年限种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种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学费

(元/年/生)

1410201林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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