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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美术学院

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地点及校址:中国画、书法学、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美术学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十九号,邮编:110004;

视觉传达设计、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英合作办学)在大连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金州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邮编:116650。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7.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1平方米;生师比13.3;专任教师55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9.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181.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452.6元;图书63.5万册;生均图书79.3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1、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2、男女生比例不限。

3、招生计划按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小程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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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
+86
×
激活填报卡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 类

授予学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备注

1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七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2

130406T

中国画

四年

七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3

130403

雕塑

五年

八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4

130402

绘画

四年

七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5

130310

动画

四年

七年

文理兼招

艺术学

14000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