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美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一)学校全称:鲁迅美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及校址:
1.中国画、书法学、文物保护与修复、绘画、雕塑、公共艺术、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戏剧影视导演、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表演、美术学、艺术管理、实验艺术专业,在沈阳校区办学。
沈阳校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2.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与科技、艺术设计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大连校区办学。
大连校区地址:大连市金普新区金石滩金石路39号。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
(六)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5.8万平方米(约合1436.6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4平方米;生师比17.6;专任教师441,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2.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9.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82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346.6元;图书67.6万册;生均图书83.4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沈阳校区6人间或8人间;大连校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
(一)我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除辽宁省外,不编制分省计划,无预留计划。
(二)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本科阶段开设英语公共课;数字媒体艺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课程使用英语教学。
(三)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无选考科目要求。最终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五)招生计划总数及辽宁省、外省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将按省教育厅核准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专业代码)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元/年·生) |
1 | 130406T | 中国画 | 四年 | 七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2 | 130402 | 绘画 | 四年 | 七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5400 |
3 | 130403 | 雕塑 | 五年 | 八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4000 |
4 | 130404 | 摄影 | 四年 | 七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艺术学 | 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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