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名称:沈阳药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药学(理科基地班)在校本部办学,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其他招生专业均在南校区办学,地址为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佗大街2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学校占地面积133.0万平方米,约合1994.2亩,生均占地面积93.7平方米/生,生均教学行政用房21.9平方米/生,生均宿舍面积11.7平方米/生,生师比20.8,专任教师686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5.5%,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061.2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6537.1元/生,图书(纸质)84.4万册,生均图书47.6册/生。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人、6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将按照国家要求,落实面向中西部和贫困地区的招生计划,并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学生就业和各省市生源质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重点培养药学领域特色学科和重点学科专业人才。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2.外语要求
所有外语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均为英语授课与考试,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
3.性别及应往届生
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4.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要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学校本科专业设置情况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 科类2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 备注 |
(元/年/生) | |||||||||
1 | 1007 | 药学类(药学、药物制剂、药物分析)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
2 | 100701 | 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英语强化班 |
3 | 100701 | 药学 | 5年 | 7年 | 理工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6050 | 日语强化班 |
4 | 081302 | 制药工程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5720 | |
5 | 082503 | 环境科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6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年 | 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5200 | |
7 | 100706T | 药物化学 | 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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