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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

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医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各专业在校本部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坡路三段40号。

本科农学、工学各专业及高职(专科)各专业在西校区办学,具体地址:辽宁省锦州市人民街五段48号。

3.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994987.6平方米(约合1491.7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8平方米;生师比16.8;专任教师87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7.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94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2090.7元;图书110.2万册,生均图书58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现有教学资源、自身专业办学条件、专业师资分配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国家和辽宁省区域协调发展趋势、行业发展状况,结合近几年各省的社会需求及实际就业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的制定学校各专业、各层次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办法:

预留计划比例不超过国家核定总计划的1%。

使用预留招生计划,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对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在投档前投入。

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仅开设英、日、俄3门外语课程)。

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 类

授予学

位门类

学费

(元/年/生)

1

100201K

临床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4800

2

100203TK

医学影像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4800

3

100202TK

麻醉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4500

4

100301K

口腔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4800

5

100401K

预防医学

5年

7年

理工

医学

4800

6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7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8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9

101005

康复治疗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10

100701

药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11

101101

护理学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12

101101

护理学

3年

5年

专升本

理学

4800

13

101101

护理学

4年

6年

中职升本

理学

4800

14

040206T

运动康复

4年

6年

理工

理学

4800

15

020303

保险学

4年

6年

文史

经济学

4500

16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4年

6年

文史

管理学

4500

17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4年

6年

文史

管理学

4500

18

090301

动物科学

4年

6年

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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