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沈阳理工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3.1万平方米(约合1695.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3.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7.9平方米;生师比17.5;专任教师103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8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457.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7893.7元;图书142.1万册,生均图书71.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
学校综合考量经济社会发展、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需求规划为参考,动态调整招生计划。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完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协作计划、宏观调控计划任务,招生计划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倾斜。
预留计划比例:普通本科预留计划不超过上年预留本科招生计划数。
预留计划使用原则: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使用。
2.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英语”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以下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化学工程与工艺(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3.其他说明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采用“3+1+2”选考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选考科目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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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 (非高考综改革省份) |
种类2(3+1+2模式高考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年 学费 (元/年/生) |
1 |
020301K |
金融学 |
4 |
3-6 |
理工 |
物理历史兼 |
经济学 |
5200 |
2 |
050201 |
英语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历史兼 |
文学 |
4800 |
3 |
050202 |
俄语 |
4 |
3-6 |
文理兼 |
物理历史兼 |
文学 |
4800 |
4 |
070102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理学 |
5200 |
5 |
070302 |
应用化学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理学 |
5200 |
6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学 |
5200 |
7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3-6 |
理工 |
物理 |
工学 |
52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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