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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章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5.4万平方米(约合173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3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0.1平方米;生师比19.31专任教师1061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3.6%;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1.4%;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47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8052元;纸质图书139.5万册,生均60.4册。

住宿条件:2023级新生宿舍标准(2、4、6)间。宿舍分配方案:2023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办学条件和就业情况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名额。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本科“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交通运输”专业、“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专业是为民航事业培养人才的专业,学生需学英语并且毕业时要达到民航部门规定的英语等级要求,学校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请英语语种以外的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高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需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高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序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1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科类2

(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授予

学位

门类

学费

/年/生

备注

1

020301K

金融学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2

020303

保险学

4年

3-6年

理工

物理学科类

经济学

5200


3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经济学

5200


4

050201

英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5

050207

日语

4年

3-6年

文理兼招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文学

4800


6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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