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办学地点、办学层次及办学性质
1.学校全称:内蒙古艺术学院 国标码:14531
2.学校校址:
新华校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01号
云谷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新区云谷大道
3.办学层次定位:以全日制艺术类本科教育为主,积极拓展硕士研究生教育,适时开展博士研究生教育。
4.办学类型定位:地方性应用型本科艺术院校
5.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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