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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国标注册代码:12443

学校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乌察路160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语种要求: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录取规则:

1、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

2、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考生,在艺术类统考专科成绩合格和文化课达到艺术类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相同,按语文成绩择优录取。

3、空乘服务专业招生条件:(1)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2cm以上,身材均匀。(2)双眼矫正视力:1.0以上,无色盲、色弱、 普通话标准。(3)有心脏病、传染病、高血压和纹身或身体有明显疤痕者,请勿报名。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方法:有志愿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方式,即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此类推,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高到低录取。若所报专业已满,服从专业调剂者,可给予调整;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不予录取。录取和安排专业以投档成绩为准。

5、平行分考生录取: 当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文科综合、语文择优录取,理科依次按理科综合、数学择优录取,对口考生依次按专业综合、语文择优录取。

收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空中乘务专业学费8500元/年,其他专业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房间床位)为900元/年至10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兴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电话:0482—8529133 8529028

传 真:0482—8529028

电子信箱:nmxzy2016@163.com

学院网址:http://www.nmxzy.cn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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