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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招生章程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阳光招生”的要求,保证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11429(国标代码)。青城分院778,中山分院N99(内蒙古自治区报考学校代号)。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学制:三年。

层次:专科。

第三条 我院2024年招生的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护理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程造价、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宠物医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动漫制作技术。

第四条 在大三后半学期参加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的专升本考试,录取后到对口本科院校就读两年,取得对口本科院校的专升本本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分三档4400元/人,3300元/人,2200元/人。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人,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人,乌兰夫奖学金10000元/人。

3.可按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协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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