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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招生章程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乌鲁木齐职业大学

第三条学校代码(国标):11565

第四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学校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723号(校本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幸福路281号(西校区)、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祥云中街566号(祥云校区)

第七条学校概况: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成立于1985年,是改革开放后新疆成立的第一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目前专科层次办学历史悠久、现代服务业专业门类最齐全的乌鲁木齐市属唯一综合性全日制高校,实行区市共建、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学校现有5个校区(校本部、祥云校区、西校区、青年路校区、五星路校区),校园总面积2109.5亩。设有33个二级单位和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学校总资产9.2亿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图书馆各类藏书139.5万册。有224个校内实训(实验)室和259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疆内一流的师资队伍,教职工中专任教师639人,高级职称占比 32.39%,硕博比例53.68%。现有各类学生26000余人(含乌鲁木齐开放大学注册学生),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5300余人(含本科、高职、中职)。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市委和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内涵建设取得长足进步,相继建成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国家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自治区优质校建设单位,并成为新疆第三产业(现代服务业)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旅游教育联盟理事长和秘书长单位、乌鲁木齐职教集团龙头院校,是自治区首个大学生(高职)就业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目前,学校开设57个专业,涵盖现代商贸物流、旅游与会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设计、智能制造、数字媒体技术、社会事务管理等7个专业群,建成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专业(群)21个,面向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招生。与全国电子商务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同济大学、广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等建立深度合作关系,与俄罗斯、哈萨克斯坦、新加坡等国高校开展中外合作办学。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商讨招生的重大事宜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招生的具体工作,并接受学校纪委的全程监督。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学校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乌鲁木齐职业大学各专业收费标准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科类

学制(年)

就读校区

学费(年/元)

1

540112

会展策划与管理

3

校本部

2900

2

59030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校本部

2900

3

590101

社会工作

3

校本部

2900

4

590104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校本部

2900

5

560205

新闻采编与制作

3

校本部

2900

6

570103K

小学教育

3

校本部

3300

7

570101K

早期教育

3

校本部

2900

8

570102K

学前教育

3

校本部

2900

9

570104K

小学语文教育

3

校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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