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医药大学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甘肃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等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二条学校名称:甘肃中医药大学
英文名称: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条学校代码:10735;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硕士、博士)
第八条学校地址:
五里铺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定西东路35号
和平校区: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中医大道1号
定西校区: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永定西路13号
甘南校区:甘肃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东街52号(甘肃中医药大学藏医学院)
第九条学校简介
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成立于1978年,前身为甘肃中医学院,2015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甘肃中医药大学,是甘肃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学校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现有本科专业3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一流本科课程3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学术型博士学位授权点3个、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5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甘肃中医药大学设立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统筹协调本科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的日常工作。负责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章程,组织实施招生咨询、宣传、录取、信息公开等工作。
第十二条甘肃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招生计划
(一)学校按照甘肃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办学实际、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校预留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同位次考生的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坚持集体决议、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状况调整使用。
(二)学校年度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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