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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一)学校名称:云南经济管理学院

(二)国标代码:12560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本、专科学历文凭证书资格。

(四)办学地址:

海源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 296 号。

安宁校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职教基地麒麟路 17 号。

二、学校概况

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92年的云南教育科技培训学校,是云南省办学最早的民办学校之一。2014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为全日制民办普通本科高校,2017年成为云南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建校以来,经历了从租地办学到自建校舍,从非学历教育到学历教育,从中等职业教育到高等职业教育,再到应用型本科的发展历程,累计为国家培养了专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毕业生9万余人。

学校位于春城昆明,地处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核心区,享有省会城市丰富的经济、文化、教育资源。现有海源和安宁两个校区,共占地1155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739.83万元,图书馆文献资源总量423.54万册,建有“千兆主干”“20G出口带宽”的新一代“数字校园”。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教学、科研、文体、生活等基础设施齐全。

现有财会金融学院、商学院、工程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教育学院和医学院6个二级学院,结合行业产业需求及应用型本科人才需要,与企业共建了ICT、智能制造、大数据等产业学院。开设本科专业42个,涵盖管理学、经济学、工学、医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法学8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36234人,其中学籍留学生59人。专任教师1508人,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任教师583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66%;具有研究生学位(硕士和博士)的专任教师828人,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4.91%,聘请校外兼课教师685人。有云南省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云南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云南省教学名师、云南省高等学校卓越青年教师等一批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领军人才。

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爱育人,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理念,秉持“厚德尚行”校训,形成了“以爱育人、实践致知”的良好校风,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教育全过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各环节。

学校通过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课程体系、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应用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学分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与创新,走“政产学研用”协同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培养途径,形成了“334”人才培养模式。现有云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虚拟仿真实验中心4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精品课程和双语示范课7门,省级质量工程144项。

学校坚持应用型本科定位,构建了经济管理、工程训练、土木工程等18个实验(实训)中心及340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建有云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云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成立天然药物研究所、现代供应链研究院、乡村振兴研究院、工业智能应用技术研究院、大数据会计研究院、儿童发展研究院等科研机构。近年来,学校教师主持国家级社科基金、教育部社科基金、省厅级课题130余项,参与国家 863 项目作物基因表型诱导调控表达技术(GPIT);出版著作、规划教材71部,发表学术论文4100余篇,获得发明专利3项、新型实用专利和外观专利185项、软件著作权90项,连续三年科研成果排名云南省民办高校第一。

学校在全省高校中率先成立创新创业学院,建成国家级众创空间、云南省小企业创业示范园、云南省省级校园创业平台等创业孵化平台,积极探索“专业+创业”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创业教育生态体系。“应用型大学创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与实践”获得云南省第八届教学成果一等奖,学生创业团队“蜜思优蜂”获得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第三届中华职教社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

学校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优秀学校”“云南省文明学校”“云南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5A级社会组织”“云南省就业创业典型经验高校”等多项荣誉。近年来,学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8%以上,连续9年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

学校立足云南,面向全国,辐射南亚东南亚,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精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了由学校主要领导、分管校领导和招生办主任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学校招生办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国家、教育部有关招生法规、政策以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下同)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及咨询工作。

(四)代表学校实施各类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对录取新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经济管理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为准。

五、录取原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同一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1.72米、女生1.62米以上,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体检复查工作,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各类弄虚作假的学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省级招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放到我校的,我校概不录取。

六、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七、奖助学金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免、补”学生资助、保障体系,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年);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3800 元/年,二等2800元/年)。

此外,学校还设置了翰文教育本科新生奖学金(一等奖20000元/生,二等奖10000元/生)、翰文教育励志奖学金(8000元/生)、翰文教育助学金(2000元/生)。

八、收费标准

(一)本科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财会金融学院

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

18000元/年

商学院

市场营销、物流管理、贸易经济、电子商务、酒店管理

18000元/年

法学

20000元/年

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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