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成立于2001年,是经教育部和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办学类型为独立学院。
第二条 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4.校址:校本部:河北省石家庄市空港工业园区无繁路69号,邮编:050700;小安舍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景源街26号,邮编:050073
第三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颁发河北地质大学华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我校办学条件、发展定位,并综合考虑国家政策与导向、生源质量以及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本年度各省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202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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