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为省属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全国 “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院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50强、就业典型50强、创新创业典型50强,是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钢铁行业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河北省钢铁冶金职教集团牵头单位,全国职业院校“教学管理50强、学生管理50强、实习管理50强”,专科层次,全国招生,学校代码:10873,下设宣钢分院、互联网学院。 二、办学地址 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626号 邮编 050091 北校区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 邮编 050091 宣钢分院 河北省张家口宣化区清远路149号 邮编 075100 互联网学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33号 邮编 050091 三、招生范围、专业及相关要求说明 1、生源范围:学院2020年面向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甘肃、宁夏、新疆和河北省19个省份招生,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或登陆我院招生网站。 2、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 3、校企合作专业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校企合作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收费及其他详见学院网站协议书。 4、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有专业志愿考生,不接受专业志愿调剂。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须符合如下要求:身高:女生163-174cm、男生174-185cm,无色盲、夜盲,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入学后有复试,复试不合格不予入学。 6、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则详见学院《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四、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1、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2、考生身体条件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进校后复检。 3、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按照考生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则按照相同的原则进行其他专业志愿排队,确定考生录取专业。达不到所报专业要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同分情况下,理科比较理综成绩,文科比较文综成绩,对口类比较综合成绩、艺术类比较文化成绩,如还同分,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针对江苏进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确定专业。 4、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山东省招生录取工作,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山东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5、所有专业男女不限。 6、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及奖贷学金情况 1、收费情况 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住宿费: 500元/年/生 2、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学院校内奖学金:特等奖学金1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8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200元/年/生,单项奖学金100元/年/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生,二等3000元/年/生,三等2000元/年/生,同时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和专项特困补助基金。 除以上奖助学金外,学院还设有各类企业奖学金、助学金,每年总奖金额在10万元以上。 六、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七、录取结果查询:总院录取结果登陆http://www.hbcit.edu.cn 宣钢分院录取结果登陆http://hbxgfy.xuangang.com.cn/ 互联网学院:http://www.hbcit.edu.cn 咨询电话:总院:(0311)85239777、85239555、89163179 85239666 宣钢分院:(0313)3175300、3175311 互联网学院:(0311)66563436 学院E-mail: hb1087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