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灯榜志愿
我的位置:灯榜志愿 > 数据 > 院校库

六盘水师范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贵州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保证六盘水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学院

第五条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97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288号

十一 学校简介:六盘水师范学院地处有“中国凉都”之称的贵州省六盘水市,是“省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09年由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六盘水师范学院,2013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2015年列为贵州省向应用型转型发展试点院校,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被列入贵州省“十三五”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7年加入全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目前与辽宁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大连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学校占地面积1315亩,建筑面积近37.25万平方米,与明湖国家湿地公园融为一体,被誉为“贵州最美大学校园”。2014年被授予全省“安全文明校园”,2017年被评为“全省文明校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03亿元,各类馆藏图书160余万册,全校教职工890人,其中正高64人,副高247人,博士74人,硕士462人,“双师双能”型教师64人。现有44个本科专业,涉及工学、教育学、理学等10个学科门类,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1000余人。

近年来,承担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省部级教学改革项目等45项,获贵州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7项,获批贵州省一流大学一期重点建设(培育)专业1个、一流课程4门;获批贵州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有省级区域内一流建设培育学科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学科、重点支持学科6个。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人文社科示范基地2个,贵州省普通高校特色重点实验室、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程中心等科研平台10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4个;有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贵州省普通高校科技创新团队5个、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5个。升本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9项,省部级项目226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11项。有六盘水文化和旅游发展研究中心等10个学术研究机构,105个产学研合作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是贵州省省级教师发展中心、省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基地。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台湾大叶大学、泰国清迈大学等20多所国(境)内外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学校于2019年获得外国留学生招生资格,国际学生招生工作正在筹备当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具体负责招生政策的拟定、执行和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 六盘水师范学院纪委、贵州省监察委员会驻六盘水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贵州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调阅考生档案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考生,若第一志愿(第一次平行投档)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依次录取考生。对非第一

小程序使用

×
登录
账号密码 手机验证码登录
×
注册
+86
×
激活填报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