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章程》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原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龙石路18号(渝北校区 邮编401120)
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学府路1号(綦江校区 邮编401420)
学校网址:www.cqifs.edu.cn
联系电话:(023)88791222|88791333|67138899|67138000(传真)
院校代码:13588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前身是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高校。学院创建于2001年, 2003年被教育部确立为独立学院, 2020年底经教育部同意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经过二十二年的发展,学校已建设成为以文学学科为主,以语言学科专业为优势,文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具备招收本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准予毕业,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外语外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外语外事学院相应学科门类学士学位证书。
学校占地1548.92亩,校舍建筑面积38万平方米,在校生规模已达21600余人。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894.86万元。图书馆现有纸质图书130余万册,纸质期刊600多种,电子图书103万册,拥有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数据库、中文精品学术期刊双语数据库、超星电子图书、外文期刊数据库、重庆高校数字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等多个数据库。
学校现设有英语学院、西方语学院、东方语学院、国际商贸与管理学院、国际传媒学院、国际汉语教育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11个教学单位 ,开设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泰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工程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软件工程、财务会计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等39个本科专业。学校致力于培养通外语、精专业、重实践的高素质开放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二、报考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其中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英语成绩达到英语单科总分的60%。
2.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报考外语专业要求发音、听力无障碍。
三、录取原则
1.学校在录取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进行录取。
2.考生的录取专业按投档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出现专业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情况,依次参照外语、语文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录取不满额,则从填有愿意服从专业调配志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3.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间级差分。
4.各专业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5.艺术学类各专业录取,重庆市采取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科控制线后,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 ( [ 文化成绩( 含政策性加分)/750]*300*30%)+(专业成绩*70%),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再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再依次比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6.重庆市外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考部门规定执行。
7.对符合国家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条件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8.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学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0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四、奖学金、助学贷款及勤工助学
奖学金设置有:国家奖学金(8000 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 元/生/年)、校长奖学金(10000 元/生/年)、致远奖学金(2000 元/生/年)、新生奖学金(3000-10000元/生)、以及国际人才培养项目奖学金(1000-6000元/生);此外,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7大类: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享受 12000 元/生/年);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和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难以维持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考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同时学校还为贫困学生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
五、收费及退费标准
2023年新生收费学校严格按照重庆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普通本科:
英语、翻译、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朝鲜语、阿拉伯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会计教育、酒店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新闻学、广告学、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国际新闻与传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小学教育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5000元。国际商务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4000元,工程管理、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6000元。
艺术本科:
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每生每年学费18000元。
住宿费: 6人间2600元/年/生,4人间3900元/年/生。
退 费:按渝价〔2005〕487号规定执行。
2023级国际传媒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院新生入读渝北校区。
其他学院新生入读綦江校区。
六、入学及复查
按照教育部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一旦发现并查实高考录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招生咨询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实施,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023-88790729。我校不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加招生事宜,坚决制止和打击各种非法招生中介诈骗行为。有关招生录取等问题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我校概不负责。学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生源计划和收费标准等详细信息详见我校官方网站及2023年招生简章。
八、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委员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九、本章程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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