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招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四条学校创办于2000年,其前身为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1.学校全称:重庆人文科技学院(Chongqing College of Humanities, Science & Technology)
2.国标代码:13548
3.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4.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5.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6.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草街街道学院街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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