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警察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公安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警察学院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政策,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考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重庆警察学院?
第五条?院校代码:12757
第六条?办学性质及类型: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行政主管部门是重庆市公安局,业务主管部门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七条?重庆警察学院的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学校。2001年,公安学校和重庆市人民警察学校合并组建重庆警官职业学院。2005年,重庆警官职业学院与西南政法大学联办法学本科专业(公安法制方向)。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在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基础上组建重庆警察学院。2015年,学校获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第八条?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九条?学校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景铮路666号。
第十条?办学基本条件:
占地面积35.0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1.5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507.79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64.94万册,电子图书52.14万册,电子期刊77.27万册,中外文期刊724种,资源数据库31个。现有智能交通技术应用实验室、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治安管理能力实训室、毒物毒品分析前处理室等各类实验实训场所26个、实习基地14个。
学校现有教职工284人,其中高级职称42人,博士34人,专任教师146人。教师队伍中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公安部部级津贴专家1人、全国公安模范教育训练工作者1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千百万人才工程”首批百名高层次人才1人、公安部治安法制专家1人、全国公安高等教育教学名师3人、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5人、重庆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1人、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4人、重庆市教学名师2人、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1人、重庆市首届创新争先奖1人、巴渝青年学者1人、重庆市高校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3人、重庆市中青年骨干教师3人,重庆市优秀辅导员3人。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在重庆市公安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纪律监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日常工作。招生纪律监察领导小组全程监督学校招生的各个环节,处理招生工作相关的信访、投诉和申诉。?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2022年计划招收全日制本科公安专业学生550人,其中历史类计划招生170名,物理类计划招生380名。女生占计划招生总人数的10%。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专业首选科目不做要求,再选科目限选政治;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首选科目限选物理,再选科目不做要求。
第五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凡报考学校的考生,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为重庆市生源且重庆市户籍(以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地为准);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愿意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0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普通高中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四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五条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在17.3至27.3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在17.1至25.7之间(体重指数=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平方,体重千克数、身高米数保留2位小数,体重指数保留1位小数);
(三)视力:左右眼单侧裸眼视力均达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九)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第十六条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考生必须全部参加测评,其中有3项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十七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的内容、项目、标准等,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新规定,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九条?凡报考重庆警察学院的考生,必须参加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高考志愿表的本科提前批A段志愿栏内填写“重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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