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广西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广西职业师范学院,英文名称为GuangXi Vocational Normal University,国标代码为14684。(注:2024年学校招生代码为50869)
学校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邮政编码:530007)。
学校网址:http://www.gxvnu.edu.cn。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 2019 年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面向广西招生。
学校办学层次为:本科、专科(高职)。
第四条 凡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具有广西职业师范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考核合格,符合我校本科、专科(高职)生培养方案和培养目标要求的,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并颁发全国承认的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规定、招生章程、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研究。
通讯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
邮编:530007。
联系电话:0771-3246022;0771-3245393。
电子信箱:gz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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