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里建校区)
广西科技商贸高级技工学校(联合办学点)
广西玉林农业学校(联合办学点)
第九条 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学院总面积1100.13亩,校舍总面积37.7万平方米。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602人,专任教师443人,其中高级职称145人,拥有博士生导师2人,博士7人,硕士以上202人。设有 8个系2个教学部,63个高职专业(方向)。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5500多人,成人教育学生270多人。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多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是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
第三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统考外语语种:英语
二、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院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30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 | 供用电技术 |
3 |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 4 | 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方向) |
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6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方向) |
7 | 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 | 8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
9 |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方向)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1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2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13 |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 14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6 | 水利机电设备运行与管理 |
17 | 建筑室内设计 | 18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19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0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1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22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4 | 通信技术 |
2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26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7 | 汽车电子技术 | 28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9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相关资讯
版权信息: 灯榜志愿 京ICP备16039744号-18
小程序使用
×
登录
×
注册
×
激活填报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