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好2023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 办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 职(专科)
第七条 学校国标代码:11608
第八条 办学地点:广西南宁市长堽路99号(长堽校区)
广西南宁市武鸣区广西-东盟经济开发区长岗大道98号(里建校区)
第九条 学校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历史悠久,是广西唯一一所水利类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学校总面积1100.13亩,建筑总面积383760平方米。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兼职教师1380余人,由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领航,部级科技英才领衔,全国水利职教名师、全国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广西卓越学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广西水利首席科学家、广西TRIZ创新方法首席专家领军,由“名家+名师+名匠”组成的高水平教师团队,形成了一支专兼结合,结构合理、教学和科研能力强的双师队伍。设有十个二级学院,开设56个专科专业、5个联办本科专业,覆盖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群、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现代信息技术专业群等八大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逾2万人。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0%以上,多年荣获“全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是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单位、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国家示范性骨干院校。
第三章 录 取
第十条 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外语语种:不作要求
二、身体健康要求:
报考我校考生均需参加高考体检并符合以下要求:
1.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标准执行。
2.因工科专业性质所限,对以下26个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任何一种):
序号 | 专 业 | 序号 | 专 业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 | 供用电技术 |
3 |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 | 4 | 供用电技术(轨道交通供电) |
5 |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 6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新能源发电) |
7 | 输配电工程技术 | 8 |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技术 |
9 | 供用电技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 | 10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11 | 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 | 12 |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
13 |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 | 14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15 |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 16 | 水利机电设备智能管理 |
17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18 | 机电设备技术 |
1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建筑室内设计 |
2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22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24 | 通信技术 |
25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26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3.因特殊工种行业限制,对于以下专业,体检标准要求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中体检标准要求。
序号 | 专业 | 序号 | 专业 |
1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 | 供用电技术 |
3 | 供用电技术(电力营销方向) | 4 | 供用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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