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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安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以下简称警察大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警察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警察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衔接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文简称为警察大学,英文全称为China Peoples Police University,英文缩写为CPPU

第五条  警察大学注册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潭柘寺镇朱砂岭街9号院。办学地点:(一)廊坊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二)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399号。新生入学地点在廊坊校区。

第六条  警察大学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189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同时加挂“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学院”和“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牌子。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国际化世界一流警察大学”的办学目标和国际化、科技化、实战化的发展路径;确定了服务全国公安机关、服务国家移民管理队伍、服务联合国维和事业、服务社会消防安全、服务国际执法安全合作、服务海外利益保护“六大服务面向”,明确了打造一流学科,汇聚一流师资,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科研成果,构建一流管理体系,发展一流校园文化“六个一流”的建设方略,努力将警察大学建设成为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公安战斗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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