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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学院

招生章程

唐山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唐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唐山学院

2.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3.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概况:唐山学院地处河北省唐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融合发展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5.学校地址:唐山市大学西道11号。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高考招生政策和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结合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自治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地域流向、考生对学校各专业(类)的认可度等因素,编制分省(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编制方案经校长办公会审定、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由相关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

三、录取规则

1.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市、自治区)规定,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教学〔2003〕3号)文件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所有专业均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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