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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

招生章程

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依照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的办学宗旨,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英语译名: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HNUT,学院系湖南工业大学按新体制、新模式创办的独立学院, 创办于2001年,是国家首批确认的独立学院之一。学院的国标代码为12604,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文化路;邮编:412008;网址: http://kjxy.hut.edu.cn/

第三条   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十佳宜居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长株潭“两型社会”城市群之株洲市。学院涵盖工、文、经、管、法、艺术、教育等七大学科门类,在校学生5900余人。

第四条   学院依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及学科专业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并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五条   学院的招生计划纳入国家任务,属国家计划内本科层次招生。新生入学后,经国家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本科学历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湖南工业大学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学院2021年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生源省(市、区)相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九条  对进档考生的录取专业,实行“专业优先”的原则实行录取。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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