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实现招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院全称、办学地点及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条 学院全称: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英文名为Hu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简称湘警职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2601
第五条 办学地点: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第六条 学院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招生范围、招生对象
第七条 学院2021年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数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本省另含参加对口招生考试和单独招生的考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对象为湖南籍(学籍和户籍)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未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院各类招生严格执行湖南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2021年各招生专业的学费标准为: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收费标准 |
580601 | 刑事侦查技术 | 5460元/年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术 | 4600元/年 |
580604 | 司法信息安全 | 5460元/年 | 580504 | 司法警务 | 5460元/年 |
580501 | 刑事执行 | 5460元/年 | 520804 | 心理咨询 | 3200元/年 |
580503 | 行政执行 | 5460元/年 | 590206 | 行政管理 | 3500元/年 |
580401 | 法律事务 | 5460元/年 | 590205 | 公共事务管理 | 3500元/年 |
580402 | 法律文秘 | 5460元/年 | 590101 | 社会工作 | 3500元/年 |
580505 | 社区矫正 | 5460元/年 | 580603 | 司法鉴定技术 | 5460元/年 |
第九条 学生一律实行集体住宿,住宿费标准为800元-1200元/年。
各专业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最终按湖南省发改委审核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五章 招生工作组织及咨询、联系方式
第十条 学院成立由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31-82693111、82693036
监督电话:0731-82693042
学院网站:http://www.hnsfjy.cn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二路1069号 邮编:410131
第六章 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和政治考察
第十二条 学院刑事执行、刑事侦查技术、行政执行、司法信息安全四个专业为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的规定,考生除文化成绩上线外,还须参加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政治考察。
第十三条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身体协调性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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