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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章程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长沙市望城区旺旺中路8号

主管部门:长沙市人民政府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院校国标码:10865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

第四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院简介: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75年,是湖南省首批经教育部批准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我院以“服务国家战略,培养技术英才”为办学使命,以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先锋,智能制造人才培育基地”为行为导向,为信息产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培养了一大批信息类技能型专门人才。被誉为湖南信息技术人才的“黄埔军校”和“信息湘军”。                                                

第六条 学院招生类别: 普通类、职高对口类、艺术类、体育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院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研究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院就业招生处负责招生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学院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我院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院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19个省份招生。就业招生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

第十二条 学院就业招生处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实际情况,在保持招生规模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制定学院分专业、分省生源计划,经学院领导审定后,报湖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三条 学院就业招生处将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部门,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专业(类)及录取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2024年招生专业如下表所示:

院系

专业

学制

学费  
 (元/年)

电子工程学院

应用电子技术

3

506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5060

现代通信技术

3

4600

嵌入式技术应用

3

4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3

46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3

4600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4600

机电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4600

机械设计与制造

3

5060

数控技术

3

460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600

工业互联网技术

3

4600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3

4600

软件学院

软件技术(JAVA开发方向)

3

7800

软件技术(Web前端开发方向)

3

78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

4600

移动应用开发

3

460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3

4600

区块链技术应用

3

4600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46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780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4600

云计算技术应用

3

4600

大数据技术

3

4600

经济管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3

3500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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