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永州市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5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科技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学校学籍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6383891,学历证书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 学校英文译名为“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坐落于古城永州,占地面积1080亩,现建有14个教学学院,52个普通本科专业招生,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八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7万余人。现有教职工1225人,其中专任教师987人,正高职称129人、博士262人。学校2017年被确定为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2019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曾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第六条 学校现有招生类别包括全日制本科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湖南省级公费定向师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专升本等。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工作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学校党委、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和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政策,决定本校招生规模等重大事宜。学校在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合作,没有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招生。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学校纪委或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可向公安机关反映。
第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纪律,对于在招生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28个省(市、区)招生。学校根据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考虑各省(市、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报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为准。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使用严格执行教育部及湖南省教育厅相关规定。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录取要求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选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文理科要求 |
1 | 080702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2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3 | 080213T | 智能制造工程 | 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4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智能制造学院 | 4年 | 4800 | 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 理工 |
5 | 130205 | 舞蹈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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