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湖南文理学院
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
主管部门: 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 本科
院校国标码:10549
办学类型: 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文理学院。证书种类:达到本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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