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名称:保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096
三、校 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四、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五、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保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保定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校基本情况
保定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117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定市,毗邻京津,交通便捷,环境优美,是距雄安新区最近的一所高等院校。2014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学校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回信赞誉。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河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河北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转型发展试点学校,是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试点院校。学校的化学、物理学、小学教育、日语、软件工程、美术学、音乐学、思想政治教育、体育教育、物联网工程等10个本科专业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九、录取原则、规则及要求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河北、天津、山东、海南、辽宁、福建、湖北、湖南、重庆等高考改革省(市)按照相关省(市)录取实施方案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2、对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3、符合教育部及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4、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河北省招生,专业成绩使用河北省相应类别统考成绩。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本科专业在省外招生,专业成绩使用生源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按综合成绩(不使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专业成绩)排序的方法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按生源省份招生委员会相关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6、书法学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要求考生专业和文化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相应省份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依据其综合成绩择优录取。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考生生源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执行;不采用综合成绩投档的,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择优录取。
书法学专业成绩:河北省考生采用书法学专业校级联考成绩,非河北省考生采用生源所在省份相应类别统考(联考)成绩。
7、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该专业设在本科提前批C段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无须艺术校考合格,艺术类考生均可报考。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河北省该类专业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8、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采用专业志愿优先的方法按综合成绩(海南省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9、小学教育(公费师范生)本科专业,仅招收河北省生源考生,就读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入学后不得申请转学、转专业。学生入学前与学校和保定市相关县(市、区)政府签订编制核准计划内公费培养协议,毕业后全部面向保定市相关县(市、区)定向就业。
10、英语和商务英语本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须参加外语口试,且高考英语文化成绩应达到115分(含)及以上;日语本科专业,为零起点专业,不限外语语种。
11、本科音乐学专业[器乐]只招小提琴、大提琴、古典吉他、小号、长号、长笛、单簧管、萨克斯、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电子管风琴)、爵士鼓(架子鼓)、电贝司、二胡、琵琶、扬琴、中阮、古筝、笙、竹笛、唢呐考生。
12、本科舞蹈学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3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3厘米。
13、本科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和专科空中乘务为校企合作专业,行业要求(以当年高考体检表为准):(1)男生身高175厘米~185厘米,体重85kg以下;女生身高163厘米~175厘米,体重70kg以下。(2)单眼矫正视力(佩戴隐形眼镜)4.7以上(E字表视力标准);无色盲、色弱。(3)五官端正,肤色均匀、体形匀称,动作协调。(4)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公分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无纹身,双腿并拢无明显“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5)口齿清楚,性格开朗、大方。(6)身体健康,无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传染病、无慢性病史,无家族性遗传病史。
14、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请小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15、对不符合国家有关录取规定和我校上述有关录取原则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
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奖贷措施
1、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处理同分情况,调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不平衡的录取。
3、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4、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学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学年500元。
5、困难学生扶助措施:学校建立了奖、助、免、贷、补五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多渠道、全方位扶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并制定了《保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保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意见》等管理办法,指导我校特困生资助工作。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对以保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新生报到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者、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3、专业调整:普通本专科学生(公费师范生除外)入校一学期后,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学校规定二次选择专业。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七一东路3027号
邮政编码:071000
咨询电话:0312-5972065(招生办)
传 真:0312-5972065
学校网址:http://www.bd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xx.bdu.edu.cn
微信公众号:保定学院招生办
E-mail:bduzsb@b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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