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选拔优秀人才。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武汉音乐学院。学校代码:11524。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邮政编码:430060。法人代表:胡志平。
第五条 ?办学层次、类型:本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学校主管单位:湖北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委员会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在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需求、学科专业建设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学校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下达后将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 ?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报考我校考生所报专业属生源地省级统考范围内的,考生须获得省级统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或省级统考合格;省级统考不涉及的专业,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级专业统考规定,造成校考成绩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 ?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指导下,对组织校考招生专业,自主划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执行时,如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不一致,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要求执行。
第十二条 ?我校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均按照750分制标准划定。高考文化课满分非750分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需先按750分制折算(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考文化课满分×750 )。
第十三条 ?2022年我校招生各专业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表演 专业代码:130201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钢琴调律) 专业代码:130202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湖北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音乐学(戏曲音乐) 专业代码:130202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代码:130203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专业代码:130204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学 专业代码:130205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湖北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专业代码:130206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20%)。 |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专业代码:130308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30%)。 |
音乐治疗 专业代码:130210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湖北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音乐教育 专业代码:13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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