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国家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则,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的多方监督。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荆楚理工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xx.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网站(http://www.jcut.edu.cn)、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电话:0724-2355811、2355898、2355730(兼传真)、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宣传资料、荆楚理工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录取结果。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荆楚理工学院2024年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类、艺术类考生和技能高考中职生。
第二章 学校性质、校址
第五条 荆楚理工学院为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英文全称:Jing Chu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法人代表:刘建清。
第六条 学校位于两江经济带(长江、汉江)重要节点城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门市,坐落在荆门市中心城区白龙山。学校地址: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33号,邮政编码:4480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有“荆楚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专门机构。招生就业处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全校教师职员工和干部开展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社会人员进行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及使用
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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