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招生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办学资格的独立学院。
第三条 学院现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齐全,是学习深造的理想场所。北校区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校园地处市区中心,交通便利,环境幽雅。
第四条 学院依托中原工学院学科、师资等方面的整体优势,旨在培养能够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理论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技术型人才。
第五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本科,兼招部分专升本、专科。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本科学制四年(建筑学专业学制五年),专升本学制两年,专科学制三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颁发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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